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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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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们公司有个员工工作期间受伤住院了,然后我们这边打算直接给医院公对公转款,医院给我们开票,发票的原件到时候要给保险公司报销,公司只能拿复印件,这个发票能用于抵成本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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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处理上,这种情况有一定复杂性。一般来说,发票复印件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但用于抵扣成本存在一定风险和限制,以下是具体分析: ### 一、发票复印件的合规性问题 1. 税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发票联是报销的原始凭证,复印件通常不能单独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原件已用于保险理赔),若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或保险公司理赔章,并辅以其他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费用清单、保险理赔分割单等),部分税务机关可能认可其作为原始凭证的效力。 2. 实务操作: - 需确保复印件清晰完整,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医院或保险公司公章。 - 建议补充内部审批流程(如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以增强证明力。 ### 二、成本抵扣的风险与应对 1. 税务风险: - 若仅凭复印件入账且无其他辅助材料,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凭证不合法”,导致对应成本被纳税调整。 - 解决方案:保留保险理赔单据、医院盖章的复印件、内部情况说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2. 会计处理建议: - 直接支付给医院:若公司直接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可凭医院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付款凭证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 保险理赔部分:若保险公司已报销部分费用,需区分公司承担和保险承担的金额,避免重复抵扣。例如: - 公司支付全额医疗费10万元,发票原件交保险公司报销8万元,公司实际承担2万元。 - 会计分录: ```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0,000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8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 - 后续凭保险公司理赔凭证核销“其他应收款”,并凭复印件及分割单确认公司承担部分的成本。 ### 三、替代方案与注意事项 1. 与保险公司协商: - 部分保险公司可开具“理赔分割单”,明确公司和个人承担的金额,分割单可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 - 若医院支持,可要求开具双份发票(如财政监制章的发票可申请复印件盖章),一份交保险,一份公司自留。 2. 内部管理优化: - 在支付医疗费用时,提前与员工约定发票归属(如约定原件用于保险理赔,公司保留复印件)。 - 通过合同约定或制度明确医疗费用报销流程,避免事后争议。 ### 四、总结 结论:发票复印件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用于抵成本: 1. 复印件加盖医院或保险公司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2. 附有保险理赔分割单、付款凭证、费用清单等辅助材料。 3. 内部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业务真实性。 风险提示:若当地税务机关不认可复印件,需提前咨询主管税局口径,或调整处理方式(如凭分割单入账)。建议优先通过保险分割单或医院协调解决凭证问题,以确保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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