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森老师
回答于05月15日
金牌答疑老师
我来给你讲讲汇算清缴时营业外支出的调整方法。
### 一、明确营业外支出的范围及性质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比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先对各项营业外支出的性质进行准确判断,因为不同性质的支出在税务处理上是有区别的。
### 二、区分可税前扣除与不可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 (一)可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 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例如,企业2024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当年公益性捐赠支出15万元,那么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为100×12% = 12万元,剩余3万元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资产处置损失:企业正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产生的损失,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税前扣除。比如企业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对原有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处置旧设备产生的合理损失,经适当申报和审批后,允许在汇算清缴时扣除。不过要注意的是,资产处置损失需要有合理的证据支持,如资产的原值凭证、处置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等。
#### (二)不可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 税收滞纳金:企业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被税务机关处以的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比如企业因逾期申报税款而产生滞纳金,这部分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进行调增。
-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企业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的罚金、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例如企业因违规经营被相关部门处以罚款,在汇算清缴时需将这部分罚款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向投资者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是在税后利润中进行的分配,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企业所得税税款:企业自身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需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三、汇算清缴时的具体调整方法
#### (一)填写纳税申报表
在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对于营业外支出的调整主要体现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
- 对于可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如果会计处理上已经正确核算且符合税法规定,一般无需额外调整,按照实际发生额填报即可。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规定比例部分需要进行结转等,需要在相应的栏目中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 对于不可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需要将这些支出金额全部从会计利润中调增出来,即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找到对应的调整项目(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项目),将不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填写在相应的“调增金额”栏次中。
#### (二)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2024年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包括税收滞纳金5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因违约支付给对方的罚款3万元。
- 首先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200×12% = 24万元,该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未超过限额,可以全额税前扣除,无需调整。
- 对于税收滞纳金5万元和违约罚款3万元,共计8万元,属于不可税前扣除的项目,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将这8万元从会计利润中调增出来。即该企业2024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 200(会计利润) + 8(调增金额) = 208万元。
### 四、注意事项
- 凭证完备性:确保营业外支出的各项支出都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支持,包括发票、收据、合同等相关文件。例如,捐赠支出要有捐赠协议、收款单位开具的捐赠票据等;资产处置损失要有资产评估报告、处置审批文件
我来给你讲讲汇算清缴时营业外支出的调整方法。
一、明确营业外支出的范围及性质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比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先对各项营业外支出的性质进行准确判断,因为不同性质的支出在税务处理上是有区别的。
二、区分可税前扣除与不可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 (一)可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 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例如,企业2024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当年公益性捐赠支出15万元,那么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为100×12% = 12万元,剩余3万元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资产处置损失:企业正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产生的损失,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税前扣除。比如企业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对原有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处置旧设备产生的合理损失,经适当申报和审批后,允许在汇算清缴时扣除。不过要注意的是,资产处置损失需要有合理的证据支持,如资产的原值凭证、处置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等。
# (二)不可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 税收滞纳金:企业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被税务机关处以的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比如企业因逾期申报税款而产生滞纳金,这部分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进行调增。
-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企业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的罚金、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例如企业因违规经营被相关部门处以罚款,在汇算清缴时需将这部分罚款支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向投资者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是在税后利润中进行的分配,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企业所得税税款:企业自身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需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三、汇算清缴时的具体调整方法
# (一)填写纳税申报表
在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对于营业外支出的调整主要体现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
- 对于可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如果会计处理上已经正确核算且符合税法规定,一般无需额外调整,按照实际发生额填报即可。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规定比例部分需要进行结转等,需要在相应的栏目中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 对于不可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需要将这些支出金额全部从会计利润中调增出来,即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找到对应的调整项目(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项目),将不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金额填写在相应的“调增金额”栏次中。
# (二)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2024年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包括税收滞纳金5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因违约支付给对方的罚款3万元。
- 首先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200×12% = 24万元,该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未超过限额,可以全额税前扣除,无需调整。
- 对于税收滞纳金5万元和违约罚款3万元,共计8万元,属于不可税前扣除的项目,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将这8万元从会计利润中调增出来。即该企业2024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 200(会计利润) + 8(调增金额) = 208万元。
四、注意事项
- 凭证完备性:确保营业外支出的各项支出都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支持,包括发票、收据、合同等相关文件。例如,捐赠支出要有捐赠协议、收款单位开具的捐赠票据等;资产处置损失要有资产评估报告、处置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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