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伍军人及其创办企业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我可以提供一些基于当前政策的指导和信息。但请注意,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因地区、时间以及具体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以下是根据现有信息整理的一些关键点:
### 退伍军人个体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
1. 增值税等减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36个月)可享受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优惠。每户每年最高可减免24000元(部分地区如湖南规定每户每年最高可减免12000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2. 行业限制:这一优惠政策不适用于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
3. 其他相关税种: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征营业税。
### 退伍军人创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 企业所得税减免:如果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雇佣其他退役军人,每吸纳一名退役军人就业,企业可能在计税时享受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但具体减免额度和条件需参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
2. 地方性优惠政策:除了上述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外,一些地方政府还可能出台针对退伍军人及其创办企业的额外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可能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提供创业补贴等。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内容。
### 注意事项
- 有效证件:退伍军人需提供有效的退役证明文件,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相应优惠。
- 政策变动: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请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政府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关于退伍军人及其创办企业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我可以提供一些基于当前政策的指导和信息。但请注意,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因地区、时间以及具体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以下是根据现有信息整理的一些关键点:
退伍军人个体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
1. 增值税等减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36个月)可享受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优惠。每户每年最高可减免24000元(部分地区如湖南规定每户每年最高可减免12000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2. 行业限制:这一优惠政策不适用于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
3. 其他相关税种: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征营业税。
退伍军人创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 企业所得税减免:如果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雇佣其他退役军人,每吸纳一名退役军人就业,企业可能在计税时享受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但具体减免额度和条件需参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
2. 地方性优惠政策:除了上述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外,一些地方政府还可能出台针对退伍军人及其创办企业的额外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可能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提供创业补贴等。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内容。
注意事项
- 有效证件:退伍军人需提供有效的退役证明文件,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相应优惠。
- 政策变动: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请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政府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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