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筑企业按项目参工伤保险的明细科目问题,以下是我的分析: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应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工伤保险费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并且这部分费用包含在项目的总造价里,业主付款时不单独体现这部分费用。因此,支付对象不是针对个人,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应付职工薪酬》关于职工薪酬的界定范围,而是为整个项目发生的人工成本。
基于以上规定,建筑企业项目地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应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人工费)”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 计提工伤保险费:
-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保险费(或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人工费)
-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2. 支付工伤保险费:
-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建筑企业有多个工程项目,建议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保险费”或“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人工费”下再设置具体的项目名称作为明细科目,以便于区分和管理不同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按项目参工伤保险的费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合理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企业也应关注工伤保险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会计核算方法。
对于建筑企业按项目参工伤保险的明细科目问题,以下是我的分析: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应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工伤保险费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并且这部分费用包含在项目的总造价里,业主付款时不单独体现这部分费用。因此,支付对象不是针对个人,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应付职工薪酬》关于职工薪酬的界定范围,而是为整个项目发生的人工成本。
基于以上规定,建筑企业项目地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应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人工费)”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 计提工伤保险费:
-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保险费(或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人工费)
-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2. 支付工伤保险费:
-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建筑企业有多个工程项目,建议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保险费”或“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人工费”下再设置具体的项目名称作为明细科目,以便于区分和管理不同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按项目参工伤保险的费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合理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企业也应关注工伤保险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会计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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