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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分公司,一般纳税人,独立核算,去年9月成立,总公司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去年报第三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没有在税务局备案跟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十二月份在电子税务局里备了案,从今年一月开始跟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那分公司报一月的增值税时能不能选择减免政策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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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分公司在去年12月已经在电子税务局备案了与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从今年1月开始,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将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和缴纳。 关于增值税减免政策,这主要取决于分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和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条件,而不是直接与企业所得税的合并缴纳相关。如果分公司符合增值税减免政策的条件(比如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等),那么在申报一月的增值税时,可以选择适用相应的减免政策。 具体来说,如果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并且满足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免条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一定标准等),那么可以在申报时选择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如果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免政策,但可能还有其他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因此,建议查看最新的税收政策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确保在税务申报前了解所有相关的税收政策和规定,以便正确申报税款并享受应有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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