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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分公司的电子税务局被冻结开票了,但是客户要求开票再打款...

老师,分公司的电子税务局被冻结开票了,但是客户要求开票再打款,所以领导要求用总公司开票,总公司收款,做总公司收入,这样可以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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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根据您的问题给出的回答: 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可以从事民事活动,包括开票行为。但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的业务可以让总公司开票,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合同、发票、资金三流一致:为避免税务风险,企业应尽量做到合同、发票、资金三流一致。即合同的签订方、发票的开具方和资金的收款方应为同一实体。 2. 签订三方合同:在某些情况下,甲方可能不同意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或不同意将资金汇入分公司账户。此时,可由项目甲方、总公司及分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合同约定由分公司执行合同,并由分公司开具发票并办理财务结算等相关手续。 3. 流转税缴纳地点:如果是建筑行业或其他特定行业,流转税应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对于其他行业,如果需要由总公司开票并收款,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确保合规。 综上所述,虽然分公司的业务可以让总公司开票并收款,但必须确保合同、发票、资金三流一致或通过签订三方合同等方式来规避税务风险。同时,还需注意流转税的缴纳地点以及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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