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的货款没有收到发票,对方公司已经注销了,这种情况下,您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平账。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和建议:
1. 确认无法补开发票:首先,与对方公司的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联系,确认是否真的无法补开发票。如果确实无法补开,那么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资料。
2. 准备证明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因对方注销、撤销等原因无法补开发票时,可以凭借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 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 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 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 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 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3. 进行暂估处理:在确认无法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借记“原材料”科目,根据预付账款的不含税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这样做是为了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4. 税务处理:虽然会计上进行了暂估处理,但在税务上可能还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因为按照税法规定,即使没有取得发票,只要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也可以在税前扣除。但如果在汇算清缴前依然没有取得发票,则需要做纳税调增。
5. 坏账处理:如果预付的款项长时间无法收回,且符合坏账损失的条件(如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可以将该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坏账损失的处理需要依据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确认,并可能需要报备税务机关。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谨慎行事,并寻求专业帮助。
预付的货款没有收到发票,对方公司已经注销了,这种情况下,您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平账。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和建议:
1. 确认无法补开发票:首先,与对方公司的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联系,确认是否真的无法补开发票。如果确实无法补开,那么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资料。
2. 准备证明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因对方注销、撤销等原因无法补开发票时,可以凭借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 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 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 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 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 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3. 进行暂估处理:在确认无法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借记“原材料”科目,根据预付账款的不含税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这样做是为了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4. 税务处理:虽然会计上进行了暂估处理,但在税务上可能还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因为按照税法规定,即使没有取得发票,只要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也可以在税前扣除。但如果在汇算清缴前依然没有取得发票,则需要做纳税调增。
5. 坏账处理:如果预付的款项长时间无法收回,且符合坏账损失的条件(如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可以将该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坏账损失的处理需要依据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确认,并可能需要报备税务机关。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谨慎行事,并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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