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将具体解释原材料金额暂估少了,已结转成本,收到发票后的账务处理:
1. 冲回暂估:首先需要红字冲回之前做的暂估分录。如果暂估时是“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那么现在需要做相反的分录,即“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2. 根据实际发票金额入账:收到发票后,根据发票上的实际金额和税额重新做分录。如果是含税价,则分录为“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 调整差异:如果实际金额与暂估金额存在差异,需要调整这个差额。如果实际成本大于暂估成本,需要增加成本;反之,则需要减少成本。具体的调整分录取决于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和差异的大小。
4. 注意事项:在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简化会计核算,对于暂估入库的商品,其发出成本通常不进行调整,而是随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
综上所述,原材料金额暂估少了,已结转成本,收到发票后的账务处理需要先冲回暂估,然后根据发票实际金额重新入账,并调整成本差异。在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增值税抵扣问题和暂估金额的准确性。
下面我将具体解释原材料金额暂估少了,已结转成本,收到发票后的账务处理:
1. 冲回暂估:首先需要红字冲回之前做的暂估分录。如果暂估时是“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那么现在需要做相反的分录,即“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2. 根据实际发票金额入账:收到发票后,根据发票上的实际金额和税额重新做分录。如果是含税价,则分录为“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 调整差异:如果实际金额与暂估金额存在差异,需要调整这个差额。如果实际成本大于暂估成本,需要增加成本;反之,则需要减少成本。具体的调整分录取决于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和差异的大小。
4. 注意事项:在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简化会计核算,对于暂估入库的商品,其发出成本通常不进行调整,而是随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
综上所述,原材料金额暂估少了,已结转成本,收到发票后的账务处理需要先冲回暂估,然后根据发票实际金额重新入账,并调整成本差异。在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增值税抵扣问题和暂估金额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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