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确实会存在一些风险。首先,这样的做法容易与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收入未申报增值税的存在漏税风险。并且,如果这些收款没有体现在公司的对公账户中,也会存在漏记或者少计收入的风险。
此外,微信和支付宝提现到银行卡会有额度限制,超过额度就会有手续费产生,这部分额外的成本也是你需要考虑的。
因此,我建议还是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和支付宝账号进行操作,这样可以正常地申报收入并缴纳税款,可以有效地规避上述风险。同时,这些账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都属于对公账户,也可以避免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的问题。
这样做确实会存在一些风险。首先,这样的做法容易与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收入未申报增值税的存在漏税风险。并且,如果这些收款没有体现在公司的对公账户中,也会存在漏记或者少计收入的风险。
此外,微信和支付宝提现到银行卡会有额度限制,超过额度就会有手续费产生,这部分额外的成本也是你需要考虑的。
因此,我建议还是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和支付宝账号进行操作,这样可以正常地申报收入并缴纳税款,可以有效地规避上述风险。同时,这些账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都属于对公账户,也可以避免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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