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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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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问一下,我们小规模公司卖了一辆自己使用过的车辆,别人帮忙卖的,我司未开票,二手市场开票14万,我家记账也要记14万收入吗?实际打给我司12万,中间商拿走2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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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这种情况时,我们需要遵循会计原则和相关税法规定。首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销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当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计入收入。如果二手市场代为销售并开具了14万元的发票,那么这14万元应被视为销售价格,因此需要在会计账目中记录为销售收入。 然而,由于实际收到的款项为12万元,中间商拿走了2万元,这部分2万元实际上是中间商的服务费或佣金。在会计处理上,这2万元应当作为销售成本的一部分进行记录。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 当车辆卖出时,假设没有其他相关税费,可以这样记录: - 借:应收账款 140,000元 -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0,000元(按发票金额记录销售收入) - 借:银行存款 120,000元 -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20,000元(记录给中间商的款项) - 贷:应收账款 140,000元(清账) - 当支付中间商服务费时: -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相关费用科目)20,000元 -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20,000元(清账) 请注意,这里的会计处理可能需要根据具体的财务制度和税务规定进行调整。例如,如果存在增值税或其他税费,还需要计算并记录相应的税金。同时,对于中间商的服务费用,需要确保有合理的费用凭证来支持这笔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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