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核对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根据题目中给出的数据:
- 销项税额为 $56377.59$ 元
- 进项税额为 $7498.16$ 元
计算未交增值税的金额,我们需要从销项税额中减去进项税额:
$$56377.59 - 7498.16 = 48879.43 \text{ 元}$$
这个计算结果是正确的。然而,你提到的第20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为 $41604$ 元,这与题目中的销项税额不符。如果第20笔业务的销项税额确实是 $41604$ 元,那么我们需要使用这个数字来重新计算未交增值税的金额:
$$41604 - 7498.16 = 34105.84 \text{ 元}$$
这样,未交增值税的金额将是 $34105.84$ 元,而不是 $48879.43$ 元。请确认第20笔业务的实际销项税额,以便进行正确的计算。
首先,我们需要核对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根据题目中给出的数据:
- 销项税额为 $56377.59$ 元
- 进项税额为 $7498.16$ 元
计算未交增值税的金额,我们需要从销项税额中减去进项税额:
$$56377.59 - 7498.16 = 48879.43 元$$
这个计算结果是正确的。然而,你提到的第20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为 $41604$ 元,这与题目中的销项税额不符。如果第20笔业务的销项税额确实是 $41604$ 元,那么我们需要使用这个数字来重新计算未交增值税的金额:
$$41604 - 7498.16 = 34105.84 元$$
这样,未交增值税的金额将是 $34105.84$ 元,而不是 $48879.43$ 元。请确认第20笔业务的实际销项税额,以便进行正确的计算。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