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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笔业务不是很明白,这个的第20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不是4160...

老师,这笔业务不是很明白,这个的第20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不是41604元吗?未交增值税的金额应该是(销项税额56377.59-进项税额7498.16=48879.43元)?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8月04日
回答 1
首先,我们需要核对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根据题目中给出的数据: - 销项税额为 $56377.59$ 元 - 进项税额为 $7498.16$ 元 计算未交增值税的金额,我们需要从销项税额中减去进项税额: $$56377.59 - 7498.16 = 48879.43 \text{ 元}$$ 这个计算结果是正确的。然而,你提到的第20笔业务的销项税额为 $41604$ 元,这与题目中的销项税额不符。如果第20笔业务的销项税额确实是 $41604$ 元,那么我们需要使用这个数字来重新计算未交增值税的金额: $$41604 - 7498.16 = 34105.84 \text{ 元}$$ 这样,未交增值税的金额将是 $34105.84$ 元,而不是 $48879.43$ 元。请确认第20笔业务的实际销项税额,以便进行正确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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