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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交社保,但是月底了做账了扎账了,6月份的工资7月15号发,...

6月份交社保,但是月底了做账了扎账了,6月份的工资7月15号发,那6月的社保回单要做分录么?还是放在下个季度10月份做?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6月30日
回答 1
关于您的问题,我建议您应该立即进行分录。 首先,社保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的。也就是说,无论何时支付,只要是当期应承担的费用,都应在当期进行会计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6月份的工资虽然在7月15号发放,但社保费用是在6月份产生的,因此应当在6月份就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或相关明细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等到实际支付时,再做以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这样处理既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也有利于正确反映当期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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