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行业实操

行业实操

老师,装修公司,一般纳税人,收入35000元,开具专票。付款材料...

老师,装修公司,一般纳税人,收入35000元,开具专票。付款材料款15000元,收到专票,还有20000元人工费还没收款发票,增值税=销项—进项,还差20000元没收到发票,这个增值税要怎么处理,谢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6月28日
回答 1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 $$ 增值税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其中,销项税额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应收的税额,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已经支付的税额。 根据题目描述,装修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收入35000元并开具了专票,这意味着这是含税收入。假设增值税率为9%(通常建筑行业适用的增值税率),我们可以计算出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1. 计算销项税额: $$ 销项税额 = \frac{收入}{1 + 税率} \times 税率 $$ $$ 销项税额 = \frac{35000}{1 + 0.09} \times 0.09 $$ $$ 销项税额 = \frac{35000}{1.09} \times 0.09 $$ $$ 销项税额 = 32110.09 \times 0.09 $$ $$ 销项税额 = 2889.91 $$ 2. 计算进项税额: 由于付款材料款15000元并收到了专票,这部分可以计入进项税额。但是还有20000元的人工费没有收到发票,因此这部分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材料款 \times 税率 $$ $$ 进项税额 = 15000 \times 0.09 $$ $$ 进项税额 = 1350 $$ 3. 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 增值税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 增值税应纳税额 = 2889.91 - 1350 $$ $$ 增值税应纳税额 = 1539.91 $$ 因此,装修公司在这个交易中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1539.91元。对于未收到的20000元人工费发票,一旦收到并验证为合法有效的进项发票后,可以在下一期的增值税申报中作为进项税额扣除,相应地减少应纳税额。
更多
0
讨论1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