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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报关,要和付汇公司拿哪些单据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

代理报关,要和付汇公司拿哪些单据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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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理报关后与付汇公司索取用于进项税抵扣的单据,以下是你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 一、核心抵扣凭证 1.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这是最关键的抵扣凭证,需确保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名称与贵司一致。若代理报关公司代缴税款,可能需办理《委托报关协议》并明确税费归属,否则可能影响抵扣资格。 - 注意:缴款书需通过海关系统下载或纸质原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如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认证抵扣。 2. 报关单(双抬头或单一抬头) - 若报关单“经营单位”为贵司(即自行报关),可直接作为抵扣凭证;若为代理报关(双抬头报关单),需确保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为贵司,并与缴款书单位一致。 ### 二、配套单据(需与付汇公司确认获取) 1. 付汇凭证(银行水单或核销单) - 证明货款支付的真实性,需与报关单、合同信息对应(如金额、币种、收款方等)。 - 若代理公司代付汇,需其提供完整的付汇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进口货物合同及发票 - 合同需明确交易双方、货物品名、数量、价格条款(如FOB、CIF等),并与报关单、付汇凭证信息一致。 - 境外供应商提供的发票(Proforma Invoice)可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3. 代理报关委托协议 - 若委托代理报关,需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约定“关税、增值税由委托方(贵司)承担”,避免因税费归属争议导致抵扣被拒。 ### 三、操作注意事项 1. 信息一致性:报关单、付汇凭证、合同、发票的“商品名称、数量、金额”必须完全一致,否则可能被税务认定为虚开发票,无法抵扣。 2. 单据留存:所有单据需保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按税务要求归档备查(一般保存10年)。 3. 特殊业务处理:若涉及双抬头报关单(代理公司与贵司共同抬头),需确保税务系统中登记的“经营单位”为贵司,否则可能需代理公司先抵扣再开具发票给贵司,导致重复征税风险。 ### 四、典型抵扣流程 1. 从代理公司获取:海关缴款书、报关单、付汇水单、合同及发票。 2. 核对信息一致性,并在税务系统中认证海关缴款书。 3. 按申报期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将海关缴款书注明的税额填入“进项税额”栏次。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帮你梳理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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