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企业在处理以前年度成本退货时,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具体操作如下:
1. 将需要调整的损益数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2. 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3.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 调整盈余公积计提数。
5. 调整本期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期初数。
同时,针对这种情况,税务机关会区分在次年汇算清缴期内和汇算清缴期以外的调整及其他情形。如果是在汇算清缴期以内的调整,则根据国税规定进行处理。因此,如果你的企业是在汇算清缴期以内进行调整的,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去更正往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企业在处理以前年度成本退货时,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具体操作如下:
1. 将需要调整的损益数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2. 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3.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 调整盈余公积计提数。
5. 调整本期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期初数。
同时,针对这种情况,税务机关会区分在次年汇算清缴期内和汇算清缴期以外的调整及其他情形。如果是在汇算清缴期以内的调整,则根据国税规定进行处理。因此,如果你的企业是在汇算清缴期以内进行调整的,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去更正往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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