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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18年工资部分未发放汇算清缴后发放怎么做分录?

老师,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8年工资还有部分因资金问题没有发放,汇算清缴后假定又发放了。 1、这个应该是属于暂时性差异,需要做会计处理吗?还是18年汇算清缴调整,19年汇算清缴调减即可(我公司小企业会计准则) 2、另外,有一定金额工资假定是5000计提错了,19年冲减了,18年汇算清缴时这部分已纳税调增,19年又冲减了的话,我这5000元,19年汇算清缴是不是还得纳税调减?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19年05月26日
回答 1
你好,如果是按照计提的发放,虽然没在18年发放,但是在19年发放的,在汇算时不需要调增。如果19年没发计提的那么多,就按实际发放的填税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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