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初级会计

初级会计

老师,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不是,工资总额的14%吗?这块其他员...

老师,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限额不是,工资总额的14%吗?这块其他员工的工资薪金是8万,为什么不加上2个合伙人的工资薪金?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09日
回答 1
你好,合伙企业合伙人工资不可以作为福利费扣除基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合伙企业投资者(合伙人)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取得的工资薪金应当视同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这里的工资薪金总额指的是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包括合伙人工资。 因此,在计算合伙企业职工福利费扣除基数时,要将合伙人工资从工资薪金总额中扣除。
更多
0
讨论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获取验证码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