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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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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第三季度盈利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但是第四季度没有收入只有人元工资又亏损了,那第三季度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怎么整呀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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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如果企业在前三季度盈利并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而第四季度亏损导致全年利润总额为负数,那么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可以申请退回多缴的税款。具体来说: 1. 汇算清缴: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需要将全年的实际利润与已预缴的税款进行对比。如果全年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小于已预缴税款,即出现多缴税款的情况,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2. 退税或抵缴:对于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有权要求退还,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也可以选择将多缴税款抵缴下一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3. 无需红冲: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之前每个季度都正常计提并缴纳了所得税,且全年累计计提和缴纳的税款与实际应纳税款相符(即没有多缴也没有少缴),则不需要进行红冲或其他调整。 4.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第四季度突然发生大额亏损导致全年利润总额为负数,且这种情况在之前的季度中并未预见到,从而造成多缴税款,那么企业同样可以在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或抵缴。 综上所述,针对您提到的情况,建议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根据实际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或选择将多缴税款抵缴下一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同时,请确保您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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