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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公司

更新时间:2020-08-24 浏览量:10001
受让人持有的两份合同是否都应缴纳印花税?
最近有小伙伴们想要料及诶这样一个问题:企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出让人一份,受让人两份,那缴纳印花税的时候受让人持有的两份合同是否都应该贴花了?那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帖花。”第十一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印花税针对一次交易合同只贴一次花,如果受让人为一人,对于保留的多份合同,仍然是一次交易行为,受让人只需代表签约的企业方那一张合同贴花,另一份作为备份不用贴花。反之,若另一份作为正本使用,则另需贴花。以上就是对受让人持有的两份合同是否都应该缴纳印花税的相关解答,小伙伴们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牛账网会计答疑老师,现在注册还有免费做账大礼包等你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