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注册会计师 > 试题中心 >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制度,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制度,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来源:牛账网 作者:大智老师 阅读人数:16053 时间:2025-05-04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橙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注册会计师历年真题、考试大纲、思维导图、学霸笔记干货分享
7887已经申请领取资料
点击下载

【单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制度,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有资格提起决议不成立或无效之诉的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提起撤销之诉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 公司股东资格

B、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导致决议不成立

C、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对股东的撤销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D、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答案】C

【解析】选项 C,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 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股东会、董事会的 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点评】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制度是重点内容,曾多次考查。需要掌握决议不成立、决议无效、决议可撤销的不同情形。注意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实困难,但是也并非不能成功,有志者事竟成,由于注会备考周期过于漫长、考试内容过于困难,因此干货资料在备考过程中不能缺少,现牛账网有如下注会干货资料:

资料一:注册会计师2套拔分卷+口袋书

资料二:注册会计师资料包《经济法法条》《税法必背考点》《财管必背公式》《税法必背公式》

资料三:注册会计师易错易混知识点资料包

以上列举只是部分干货资料,如果你还想获取更多干货资料,点击免费获取即可了解并下载全部干货资料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zckj/621487.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获取验证码
热门标签词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