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可以取得票据权利的有( )。
来源:牛账网 作者:大智老师 阅读人数:17991 时间:2025-09-25
【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可以取得票据权利的有( )。
A、票据上有背书人签章,但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
B、明知乙欺诈取得甲的票据,仍然从乙处受让票据的丙
C、明知票据系偷盗而来,仍从盗窃人手中以低价取得票据的丁
D、取得未填写金额的空白支票的戊,戊经授权后自行填写金额
【答案】A,B,C
【解析】选项A当选,出票人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因此持票人没有票据权利。
选项BC当选,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选项D不选,票据法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使用。戊经授权后自行填写金额后支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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