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不包含哪些收入?详细解析法定最低工资范围
来源:牛账网 作者:樱桃子老师 阅读人数:11427 时间:2025-06-27


一、最低工资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后,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等固定部分,但某些特殊收入不计入最低工资范畴。
二、哪些收入不计入最低工资?
1. 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属于额外劳动报酬,不纳入最低工资计算范围。例如
- 工作日加班不低于工资的150%
- 休息日加班不低于工资的200%
-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工资的300%
2. 特殊工作环境津贴
如高温津贴、井下作业补贴、夜班津贴等,因并非基本工资组成部分,不属于最低工资范畴。
3.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公积金属于法定福利,不纳入最低工资计算。
4. 非工资性补贴
如交通补贴、伙食补贴、通讯补贴等福利性费用,属于企业额外福利,不计入最低工资。
5. 提成、奖金、绩效工资
浮动工资部分,如销售提成、年终奖、绩效奖金等,因受个人业绩影响,不纳入最低工资计算。
6. 特殊情形下的工资
如带薪休假工资、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待遇,不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
三、如何判断工资是否符合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计算自己的工资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时,应扣除以下部分
1. 加班费
2. 特殊津贴(高温补贴、夜班津贴等)
3. 用人单位代缴的社保和公积金
4. 非固定补贴(交通、餐补等)
如果扣除上述部分后,实际工资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用人单位涉嫌违法。
四、常见误区与案例分析
误区1最低工资包括所有工资收入
部分企业可能将加班费、津贴等计入最低工资,造成表面合规,实则违法。劳动者应仔细核对工资结构,确保最低工资部分的合法性。
误区2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案例分析
某企业月薪30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加班费500元,交通补贴300元,餐补200元。假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则该企业的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属于违法行为。
五、如何维权?
如发现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 与企业协商,要求补足差额。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3. 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六、结语
最低工资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但并非所有收入都计入最低工资范畴。劳动者应了解工资构成,避免被企业变相降低工资标准。企业也应依法支付工资,避免因违规操作面临法律风险。
希望本文能帮助大家正确理解最低工资的构成范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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