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有什么方式?有几种方式?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5229 时间:2020-01-14
2020年了,企业各种年度汇算也应该要做起来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那么,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哪些办理年度汇算的方式呢?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自己办:纳税人自行办理
纳税人可以自己进行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发布了一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结算的政策解释和操作指导能力,对税务指导进行分类,对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进行了简明说明,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涉外咨询,解决年度结算难题,纳税人将年度结算
年上,由于行动不便等原因,独立完成年度结算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可以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也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结算服务。
单位办: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考虑到很多纳税人主要从一个部门收入,部门把握纳税人涉外信息比较全面准确,为了更好地帮助纳税人进行年度汇算,《公告》第6条第2款的规定,纳税人通过取得工资和连续性,由劳务报酬收入(指保险经营人和证券经纪人)的扣除义务人。
纳税人向这些扣除义务人提出代理要求的,扣除义务人应当处理,或者通过网络税务局指导纳税人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税(补税)。这将继续发挥预扣的传统优势,有助于尽力减少纳税人纳税难度和负担。
同时,税务机关向扣除部门提供申报软件,便于扣除义务人员集中处理本部门员工的年度汇款。
注意
纳税人选择退税义务人代理年度换算的,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退税义务人书面确认的同时,向退税义务人忠实地提供除本部门以外的2019年度的全部综合收入、退税、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对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请别人代为办理: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行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其他机构、个人(以下称“受托人”)进行年度结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应当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注意
扣除义务人或受托人对纳税人进行年度结算后,应立即通知纳税人处理情况。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有错误时,可以要求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进行更正申报。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木槿老师有关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有什么方式?有几种方式等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牛账网是一家致力于会计人才培养的会计在线教育平台,因此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惑的或是不懂的,都可以来牛账网资讯专业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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