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3%农产品发票该怎样申报抵扣?
来源:牛账网 作者:韩劝劝 阅读人数:11523 时间:2018-11-22
小规模3%农产品发票该怎样申报抵扣?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可见,自2017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征收率为3%,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时,应向税务部门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受票方可以按11%或13%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仍然自行开具普通发票或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受票方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免税农产品包括哪些?
免税农产品包括主要包括以下六种:
一、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三、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四、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五、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六、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