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税务师考试《税法二》思维导图解析个人所得税核心要点精讲
来源:牛账网 作者:樱桃子老师 阅读人数:10825 时间:2025-09-09
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2025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科目的重点考核内容。本章系统阐述了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和实务应用,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一、纳税义务人认定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居民个人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需就其全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则指不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个人,仅需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征税范围界定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九类所得项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其中,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税,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
三、税率结构分析
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四、应纳税额计算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采用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费用减除标准-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五、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多项税收优惠,包括免税所得、减税政策和税收抵免等。如国债利息、保险赔款等属于免税所得;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六、征收管理要求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包括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方式。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通过系统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和具体规定,考生能够更好地理解税制的设计理念,准确把握各项政策的具体适用,为通过2025年税务师考试奠定坚实基础。建议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制作思维导图的方式,将各个知识点有机串联,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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