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是( )。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7621 时间:2024-05-16
【单项选择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是( )。
A、王某(男)与高某(女)情投意合准备结婚,王某的家里反对,其兄到高某家中闹事,并将高某打成轻伤。后高某向法院提起自诉,王某之兄表示认罪并要求按照简易程序审理
B、李某和张某系聋哑人,两人共同在公共汽车上偷窃他人的钱包时被当场抓住,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C、田某系甲市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该组织霸占该市交通运输市场,并向车站附近摊贩征收保护费,民愤极大。案发后,田某等被起诉至法院。按照“群众反映强烈案件,从快从重处理”的原则,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D、贾某和宋某欲抢劫,忽然看见一妇女从银行取钱出来,遂趁其不备将其钱包夺走,后被群众抓住送往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但贾某拒不认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7)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选项B中“被告系聋哑人”,不适用简易程序。选项C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属于“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选项D中贾某和宋某是共同犯罪,但是贾某拒不认罪,所以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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