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原材料按实际成本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2204 时间:2021-12-01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划核算。2×19年12月委托乙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计划收回后按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金额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已验收入库,乙加工厂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则该委托加工物资在委托加工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元。
A、2700
B、3000
C、2454.55
D、2400
本题考查知识点: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则一律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委托加工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原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委托加工物资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7000)/(1-10%)×1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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