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商场购买的金银首饰要交消费税吗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3705 时间:2023-05-25
个人在商场购买的金银首饰要交消费税的,根据《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具体如下:
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金银珠宝首饰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注意:黄金金条、金银摆件、金牌等不属于以上范围,也不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零售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征税环节后,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不退消费税。
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仍按海关现行规定征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销货凭据的当天;
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
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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