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哪些
来源:牛账网 作者:晓彬老师 阅读人数:11698 时间:2022-10-13
一、销售新房扣除项目
销售旧房及建筑物
(1)地: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房: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3)税: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营改增前包括营业税,营改增后 不包括增值税。
销售旧房:
(1)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 5%计算扣除。
① 发票所载金额
②“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 12 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 个月但超过 6 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③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 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 5%的基数。
(2)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
销售旧房及建筑物——税金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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