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未到位发生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2516 时间:2022-03-02
问:我司因经营需要,于2020年1月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于股东个人原因,其中的2000万元还不能出资到位。我司便向银行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同时需支付相应的利息。请问因投资未到位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因此,贵公司由于投资未到位向银行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属于企业合理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投资的账务处理
1、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投资未到位发生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小伙伴们还想了解更多的会计考证信息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可以帮您解决考证就业等一系列的学习难题,您还在犹豫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