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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清算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1519 时间: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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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那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清算应该如何进行呢?或是说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清算有什么规定呢?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 ”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 的;

(2)整体转让 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 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 ”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  ”,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 ”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例题·单选题】(2014年)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是( )。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的

C.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D.取得房地产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尚未销售完毕的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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