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发票需要开具“已报税证明单”吗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0908 时间:2024-02-27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那么丢失发票需要开具“已报税证明单”吗,小编已经在下文做了具体的整理与分享,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学习和了解,或许会有新的收获与发现哦!
1、丢失发票需要开具“已报税证明单”吗?
不需要再开具“已报税证明单”。
税务机关已经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信息的共享共用,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无需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解读。
2、还用登报声明遗失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1《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条,自2019年7月24日起,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不再提交,取消登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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