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信息表盖发票章还是公章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040 时间:2023-12-16
没有一个决定没有痛苦,你以为不做决定就没有痛苦了吗?错。那就更痛苦。等到别人来为你作决定,那就不仅仅是痛苦,而且也是丧失了自由。为了自由,你必须做出决定。终有一天你会意识到,你所拥有的唯一本钱其实是青春。趁我们年轻,多走在路上,多翻山越岭,多沐浴阳光。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红字信息表建方盖公章,此方面没有强制规定,盖公章在单位名称上,比较合理。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需要销售方根据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纸质)开具红字发票,那么建议加盖公章。
补充:发票章重复可以使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综上所述。因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重复加盖的发票,可正常使用。
红字信息表盖发票章还是公章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能最大程度解决您的会计考证难题,还在等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