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加计扣除与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可以叠加享受吗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884 时间:2023-07-27
对于企业所得税,大家都不是陌生的,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那么“研发费加计扣除与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可以叠加享受吗”的问题处理有很多不大明白,就让小编来告诉你吧,希望写的关于“研发费加计扣除与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可以叠加享受吗”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到你,看完文章后觉得有不足的可以给小编提出意见,喜欢的可收藏起来哦。
研发费加计扣除与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否可以叠加享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的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后依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归集范围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活动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财税〔2015〕119号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归集范围
75%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财税〔2015〕119号
人员人工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注: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研发费的加计扣除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2.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3.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看完上述“研发费加计扣除与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可以叠加享受吗”的讲解是不是明白“研发费加计扣除与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可以叠加享受吗”怎么办了,希望对你们的工作有帮助。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会计老师,会一一为大家解答难题的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