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华小汽车征税的会计处理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302 时间:2023-07-20
对于“超豪华小汽车征税的会计处理方式”一直是会计小伙伴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此问题有些新手存有疑问,想知道这个问题答案的小伙伴一起来阅读文章吧,希望各位小伙伴可以把会计知识基础打牢固。超豪华小汽车征税的会计处理方式
超豪华小汽车征税怎么进行会计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宣布从2016年12月1日起,“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一、哪些是超豪华小汽车呢?
超豪华小汽车就是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
二、那些人是超豪华小汽车的消费税纳税人?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是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
三、税种登记及备案
1.从事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的消费税纳税人,未办理消费税税种登记的,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办理税种登记。
2.2016年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交付实物的超豪华小汽车,纳税人自2016年12月1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应持已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对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内容核对无误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纳税人。
对2016年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备案以及未按规定时限备案的,应当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
注:备案的汽车销售合同中的“购车人、厂牌型号”等内容,应与纳税人交付实物时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厂牌型号”栏目内容对应一致。不一致的,应当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
以上知识点就是小编为大家所整理的关于“超豪华小汽车征税的会计处理方式”的问题,大家是不是已经知道该如何去处理了。如果你对某一个知识点还有许多疑问的话,欢迎注册牛账网的账号,领取免费的会计知识资料包,同时还会有专业老师免费为你答疑哦。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