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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劳务报酬如何纳税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0881 时间:202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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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行业各种税务的内容都是会计人员需要处理的工作内容,但是我们也要明白税务的相关内容都是相互关联的,税务的处理过程中也能还会牵扯到各种税务的内容,并且税务的内容处理也是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来处理的,那么为了大家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解答内容,小编今天就来为大家整理一些个税申报劳务报酬纳税的知识点,想要了解的额小伙伴就和小编一起接着往下看吧,希望能帮到各位!如果各位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都可以来牛账网咨询在线答疑老师,老师将会第一时间为您答疑解惑。

劳务报酬所得4000元以上减除20%费用,劳务报酬年所得,是按照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每次收入的20%)和纳税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的收入额计算,是收入额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和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之后的余额。

法定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减除有关税费的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有关税费-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有关税费)×(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纳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的,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其中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每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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