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设置为个人独资企业能否规避分红个税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245 时间:2023-09-08
股东设置为个人独资企业能否规避分红个税,遇到此种现象是怎么解决的呢?跟这小编看看一起阅读以下文章一起学习吧。
个人独资企业缴税
1、个人独资企业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主要涉及的税种是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
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不同,从事经营活动不同,增值税适用的税率和征收率当然也不同,但增值税缴纳同其他主体并无不同。
2、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法人实体,不涉及法人财产,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如果产生利润正常申报个人所得税即可。
在个税的分类里面,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都应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超额累计税率。具体计算个税如下表所示:
2、个人独资企业个税核定征收政策
很多地方近年来纷纷出台了针对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较为有名的就是上海崇明的核定政策,鉴于个人独资企业很多账务并不规范,加之个人经营成本难以归集扣除,因此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了不同的利润核定比例:
以咨询服务业为例,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当年度收入100万(不含增值税),假定没有提供成本费用发票,那么全部计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100万*35%-65500=284500元;
如果按照上表中10%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额=10万*35%-10500=24500元。节税额度超过90%!
3、分红收入可以核定征收吗?
上面所说的核定征收针对的都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因此适用于个人所得税中的“经营所得”类目,但分红收入在个税中并不属于经营所得,能不能也套用经营所得适用核定征收政策?
根据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非常清楚,分红收入必须单独按照20%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论股东是个人还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合伙企业,都没有改变。希望利用个人独资企业规避分红个税的想法是无法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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