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有关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的重难点问题解答
来源:牛账网 作者:张红 阅读人数:16787 时间:2019-07-12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有关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的重难点问题解答。最近,《少年派》和《带着爸爸去留学》2部电视剧相继火爆荧屏,这2部电视剧都着眼于子女教育。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进一步介绍《个税专项附件扣除办法》中关于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有关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的重难点问题解答
适用条件
1、子女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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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举个例子,有两个子女均符合扣除条件,则每月可扣除2000元。
扣除方式
1、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扣除主体
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起止时间
1、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2、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小贴士: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学校范围
1、国内、国外均可
2、公办、民办均可
留存资料
1、境内接受教育:不需留存任何资料
2、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小编有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有关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的重难点问题解答给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会计类的相关问题的,敬请关注牛账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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