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实操案例解析进项抵扣与不得抵扣的关键要点
来源:牛账网 作者:樱桃子老师 阅读人数:11025 时间:2025-04-03


引言
在企业的税务管理中,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是影响税负的重要因素。哪些进项可以抵扣?哪些不得抵扣?如何避免因操作不当带来的税务风险?本文将通过四个典型案例,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准确把握进项抵扣的相关规定,优化税务管理。
案例一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不得抵扣
场景某食品生产企业既生产应税产品(如糕点),又生产免税农产品(如初级农产品)。2025年5月,该企业采购了一批包装材料,既用于应税产品包装,也用于免税产品包装,但未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
税务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无法准确划分应税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需按比例计算不得抵扣的部分。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免税销售额占总收入的30%,因此有30%的包装材料进项不得抵扣,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优化建议
1. 尽量单独核算免税项目与应税项目的进项,降低不得抵扣的比例。
2. 若难以完全分开,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合理的分摊方法。
案例二非正常损失的进项需转出
场景某电子制造公司在2025年7月发生火灾,导致一批原材料损毁,该批材料的进项税额为5万元。企业将该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未对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处理。
税务处理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该企业需将5万元进项税额转出,并补缴相应的增值税。
企业优化建议
1. 企业需定期核查存货,对非正常损失(如盗窃、自然灾害等)及时进行税务处理。
2. 若购买财产保险,可结合保险理赔情况调整税务申报。
案例三员工福利费的进项不得抵扣
场景某商贸企业在2025年中秋节为员工采购了一批月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为1万元。财务人员将该进项税正常抵扣。
税务处理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该企业的月饼采购进项1万元需转出,并补缴增值税。
企业优化建议
1. 企业应严格区分生产经营性支出与福利性支出,避免混淆抵扣。
2. 若涉及职工福利,建议选择普通发票,以避免进项转出带来的额外管理成本。
案例四混合经营下进项抵扣的分摊
场景某建筑企业同时承接一般计税项目(适用9%税率)和简易计税项目(适用3%征收率)。2025年10月,该企业采购了一批钢材,进项税额为20万元,但由于未分别核算不同项目的使用比例,税务机关要求其进项税额不得全额抵扣。
税务处理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该企业需按照一般计税项目与简易计税项目的收入比例分摊可抵扣进项。若简易计税项目占比40%,则需转出8万元(20万×40%)。
企业优化建议
1. 企业应分别核算不同计税方式下的进项,避免一刀切导致税款损失。
2. 可采用ERP系统进行精细化核算,提高税务合规性。
结语
进项抵扣与不得抵扣的规则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和现金流。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 严格区分应税与免税项目、可抵扣与不可抵扣进项。
2. 对非正常损失、集体福利等特殊情形及时进行税务调整。
3. 混合经营模式下,合理分摊可抵扣进项税额以减少税务风险。
税务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应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合理的进项抵扣策略,以确保合规并优化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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