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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附加税还做营业外收入吗
由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意见.一、第一种、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附加税不必计提.所以,在实现销售后,做: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暂时不计提附加税,等缴纳增值税时再计提.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就不用计提了.二、第二种: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一)在实现销售后,做:1、计算增值税: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计提附加税费: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二)免税后:1、免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2、同时,应该免附加税费: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可以分设.减免的增值税属于补贴收入,附加税属于税收减免)我认为第二种更符合规定.教育费附加免征还需要计提吗?可以不提,像增值税在做收入时核算出增值税,这个在月末或季末确认未超过限额不交税时,可以将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而教育附加费在月末或季末一次计提,在知道不交情况下,不需要计提的,也不需要转入营业外收入.教育费附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发布根据1990年6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5年8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第四条依照现行有关规定,除铁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的教育附加上缴中央财政外,其余单位和个人的教育费附加,均就地上缴地方财政.第五条教育费附加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管理,作为教育专项资金,根据"先收后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不得因教育费附加纳入预算专项资金管理而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第六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消费税、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一律在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支付.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铁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上缴的教育费附加,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按年度提出分配方案,商财政部同意后,用于基础教育的薄弱环节.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主要留归当地安排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各地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实际情况,适当提取一部分数额,用于地区之间的调剂、平衡.免交附加税还做营业外收入吗?牛账网小编告诉大家应该分两种情况来分析,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但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零,所以附加税不必计提,大家现在都清楚了吧,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的日常更新.主营业务收入所学即所用是牛账网一直以来所秉持的教育理念,成就职业未来是牛账网一直想要实现的目标,小伙伴们来牛账网学习会计,不管是理论还是实操,所幸都能有所收获,如果你也想学习会计的话,不论是理论考证还是实操就业,牛账网都能为您打造属于你的,想学会计不妨来牛账网看看吧,现报名牛账网课程学习,还能享受更多课程优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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