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税收在保证和实现财政收入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如何预缴税款问题的解答。
跨区域涉税事项如何预缴税款?"外经证"是全称是'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前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注意: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在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再由总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以上税种.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的,由总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总机构是小规模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税时需要带上预缴税款表,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还有本人的身份证.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建安工程预缴税金怎么做分录?一般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这种情况下,根据财会2016年22号文的规定,应设置"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具体分录如下:异地缴纳: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贷:银行存款申报时:借: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申报时,填写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抵减预缴的增值税.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如何预缴税款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小伙伴们还想了解更多的会计考证信息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可以帮您解决考证就业等一系列的学习难题,您还在犹豫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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