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个人房地产被征收后承受房屋契税是否能够减免问题的解答。
个人房地产被征收后承受房屋契税是否能够减免(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征收房地产,被征收的个人重新承受房屋,适用以下契税减免规定.1.以产权调换方式承受一处或一处以上房屋,不补价差的免征契税;补价差的以所补差价为计税依据,按规定适用税率征收契税.2.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房屋,各类补偿性质款项可抵减契税计税依据.取得的一处以上房地产货币补偿可累加计算;购置一处以上房屋,可分别抵减契税计税依据,抵减总额不超过货币补偿总额.(二)上述减免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被征收房地产权属人、公有住房使用人以及纳入征收补偿对象的被征收个人家庭成员.重新承受房屋包括"适用对象"之外权利人的(夫妻关系除外),对应房屋份额部分不适用上述减免规定.(三)被征收个人应与房地产征收部门或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签订时间不得超过重新承受房屋"房地产权证"注明的发证时间.主管税务机关在补偿协议原件上注明抵减契税计税依据的额度,签注"已享受契税减免"意见,加盖印章.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关于个人房地产被征收后承受房屋契税是否能够减免等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小伙伴们还想了解更多的会计考证信息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可以帮您解决考证就业等一系列的学习难题,您还在犹豫什么呢?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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