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所得税的计算怎么做?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3101 时间:2021-06-17
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有关企业清算所得税的计算怎么做的问题吧,具体如下:
企业清算所得税的计算怎么做?
1.计算公式为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清算所得税=清算所得×25%
因此,计算清算所得税需要处理的内容包括: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资产净值、相关税费、亏损弥补额。
2.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处理
企业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财产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扣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企业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企业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清算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是指清算前的留存收益与清算期间实现的税后留存收益(或损失)的和。
可以向企业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财产=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清偿企业债务
3.案例
某企业停止生产经营进入清算阶段,资产负债表记载: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 700万元,负债的账面价值为3 300万元,实收资本2 000万元,盈余公积800万元,累计亏损400万元,其中未超过可以税前弥补期的是100万元。该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净值6 960万元,资产的计税基础为5 900万元,债务清理实际偿还3 000万元。
企业清算期内支付清算费用80万元,支付职工安置费、法定补偿金300万元,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20万元。计算企业的清算所得税和可以向企业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财产。
清算所得=6 960-5 900+(3 300-3 000)-80-20-100=1 160(万元)
清算所得税=1 160×25%=290(万元)。
可以向企业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财产=6 960-80-300-20-290-3 000=3 270(万元)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木槿老师有关企业清算所得税的计算怎么做的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现注册牛账网会员,即可领取免费做账大礼包,6重豪礼,只等你来带回家,赶紧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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