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级会计(经济法三色笔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来源:牛账网 作者:艾伦 阅读人数:12170 时间:2024-04-12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 | 在我国境内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
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 |
税率 | 所在地在市区:7% |
所在地在县城、镇:5% | |
所在地不再市区、县城或镇:1% | |
计税依据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算时,按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 |
应纳税额计算 |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
税收优惠 (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 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 |
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及因优惠政策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 市维护建设税 | |
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和消费税附 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律不予退(返)还 | |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 件应对等情形可规定减免,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
二、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及附加
1、计征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
2、减免规定
(1)海关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
(2)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收的。
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一步到位,海量干货资料前100名免费领取,高频考点、历年真题、教学讲义、电子课件等等资料应有尽有。备考时间有限,资料领取名额有限,有质有量资料多多,多学不累成绩优优,赶紧点击领取吧。
资料三:初级经济法+会计实务常考公式!
资料四:满满干货!初级经济法三色笔记
最后提醒各位:想千万次不如行动一次(去听课>>)!与其被别人卷,还不如卷别人!快来开始学习!!!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