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财经法规 > 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1881 时间:2021-09-03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源源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金牌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

为支持办好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称服贸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服贸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按附件规定的数量或金额上限,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附件所列1-5类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数量不超过列表规定;其他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金额不超过2万美元。

二、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烟、酒、汽车、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国家禁止进口商品。

三、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附件规定数量或金额上限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四、参展企业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清单,由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或其指定单位向北京海关统一报送。

五、对享受政策的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海关不再按特定减免税货物进行后续监管。

六、每届展会结束后6个月内,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应向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报送政策实施情况。

七、本通知适用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举办的服贸会。

附件下载:

          附件: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pdf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木槿老师有关关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现注册牛账网会员,即可领取免费做账大礼包,6重豪礼,只等你来带回家赶紧行动吧。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世界千变万化,学习紧跟计划,会计学理论应该学,会计实操必然学,理论+实操两手一抓,会计两眼不在花,牛账网海量会计干货资料等你来取。

资料一:会计小白没人带从哪里学习?(全流程资料)

资料二: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三: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资料四:既然已决定半路出家做会计,就让自己看起来更专业一点吧!

动动手指,敲敲键盘,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cjfg/96196.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