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任务分工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张红 阅读人数:12401 时间:2019-11-28
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任务分工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则有关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相关公告,现在已经正式开始实施了,此则公告顾名思义是为了小为企业而量身定做的一条规定,规定中还有一个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任务分工表,表中内容都是有关具体职务划分的相关要求,下面大家就和牛账网会计培训班小编我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有关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任务分工表的相关内容吧。
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任务分工表
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任务分工表 | |||||
序号 | 措施类别 | 具体做法 | 责任单位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搭建线上诉求和意见直联互通渠道 | 各级税务机关在原有直联方式基础上,运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与小微企业的线上直联互通渠道,促进税企沟通,更加广泛采集、精准分析并及时反馈小微企业实际诉求,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诉求和意见的快速响应效率。 | 税务总局 各省税务局 | 纳税服务部门 | 2019年12月 |
2 | 制发小微企业办税辅导产品 | 税务总局依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修订《纳税人办税指南》;针对小微企业日常办税事项,编制《小微企业办税一本通》,指引小微企业明白办税、便利办税。各地税务机关组织好印制和宣传发放等工作。 | 税务总局 | 纳税服务部门 | 2019年12月 |
3 | 优化跨区迁移服务 | 各省税务局探索为属于正常户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小微企业,提供省内跨区迁移注销的线上办理服务,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快速办结,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省内跨区迁移更便捷。 | 各省税务局 | 征管和科技发展部门 | 2020年3月 |
4 | 扩围批量零申报服务 | 各省税务局探索将批量零申报服务范围从申请注销的非正常户扩大至全部非正常户,减少补充零申报重复操作。纳税人补充申报以前年度非正常状态期间的企业所得税,其月(季)度申报均为零申报(且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情况)的,可以进行批量处理,便利小微企业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恢复经营。 | 各省税务局 | 网信办 | 2020年3月 |
5 | 优化涉税违法违规信息查询服务 | 各省税务局依托电子税务局,为小微企业提供涉税违法违规记录线上查询服务,便利小微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本企业相关情况,促进小微企业提升税法遵从度。 | 税务总局 各省税务局 | 征管和科技发展部门 | 2020年3月 |
6 | 推行企业开办事项集成办理 | 各省税务局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政府部门协作,利用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协同相关部门实现新办企业登记、刻章备案、申领发票等企业开办事项的信息“一次填报、一网提交”。 | 各省税务局 | 网信办 | 持续推进 |
7 | 制发税收优惠事项清单 | 税务总局编写、发布并动态调整税收优惠事项清单,第一批清单将包含小微企业相关的18类491项优惠事项。各地税务机关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分行业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辅导,方便小微企业及时享受。 | 税务总局 | 纳税服务部门 | 2019年12月 |
8 | 提升“银税互动”普惠效能 | 各省税务局积极与银保监部门沟通,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为纳税信用A级和B级的小微企业创新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如“无还本续贷”等,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税务总局 各省税务局 | 纳税服务部门 | 2020年6月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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