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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来源:牛账网 作者:张红 阅读人数:11673 时间: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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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近日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正式举办,有关进出口相关业务的公司都可以去了解一下,对此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下面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有关关于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相关问题解答吧。

 

关于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为支持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现将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0日期间举办的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二、附件所列参展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列表额度。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具体企业名单由进口博览会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确定。


 


三、超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以上就是牛账网会计培训班小编有关关于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给出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会计类的相关知识的,敬请关注牛账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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