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6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背法条,高效记忆不走弯路
来源:牛账网 作者:樱桃子老师 阅读人数:10746 时间:2025-10-24
对于准备参加202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而言,《经济法基础》是一门理论性强、内容繁杂但分值占比高的科目。其中,法律条文的记忆与理解尤为关键。许多题目直接或间接考查对具体法条的掌握程度,因此梳理并熟记重点法条,成为备考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以下精选《经济法基础》中必须掌握的核心法条,帮助考生系统复习,提高答题准确率。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类型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四种情形
1.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需满足三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无效的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3.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或胁迫下实施的行为。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4.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常见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能力范围实施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方可生效。
二、合同的成立与履行
合同是《经济法基础》中的高频考点,相关法条必须熟练掌握
1. 合同的订立采用要约与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 书面形式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3.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此为“先履行抗辩权”。
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
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与税率
增值税是税法部分的重点内容,其基本规定如下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通常为13%(销售货物)、9%(交通运输、建筑服务等)和6%(现代服务业等),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税(特定时期可能适用减免政策)。
3. 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服务。
四、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规定
1.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税率。
3.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均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五、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常以案例题形式出现,必须明确以下规定
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法律责任的种类
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例如
- 因违约或侵权造成他人损失的,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民事责任;
- 违反税收管理规定的,可能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经济法基础》虽涉及面广,但通过归纳总结高频法条,结合实际案例理解记忆,能够显著提升学习效率。建议考生在复习过程中,注重条文背后的逻辑关系,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从而在考试中从容应对各类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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