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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221 时间: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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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小编已经将具体的内容以及相关的内容整理在下面了,想要学习的会计小伙伴们,快随小编一起来瞅一瞅,看一看吧。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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