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一批库存材料变质的进项税额可不可以抵扣且企业所得税属于资产损失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374 时间:2023-07-01
对于企业所得税,大家都不是陌生的,那么“一般纳税人的一批库存材料变质的进项税额可不可以抵扣且企业所得税属于资产损失
增值税上,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企业所得税上,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有关规定,对资产损失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集,并妥善保管,不需在申报环节向税务机关报送。
依据: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的问题处理有很多不大明白,就让小编来告诉你吧,希望写的关于“一般纳税人的一批库存材料变质的进项税额可不可以抵扣且企业所得税属于资产损失”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到你,看完文章后觉得有不足的可以给小编提出意见,喜欢的可收藏起来哦。增值税上,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企业所得税上,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有关规定,对资产损失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集,并妥善保管,不需在申报环节向税务机关报送。
依据: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看完上述“一般纳税人的一批库存材料变质的进项税额可不可以抵扣且企业所得税属于资产损失”的讲解是不是明白“一般纳税人的一批库存材料变质的进项税额可不可以抵扣且企业所得税属于资产损失”怎么办了,希望对你们的工作有帮助。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会计老师,会一一为大家解答难题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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